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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师范大学南京校区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2009招生章程
来源:fjzsksw.com 2009-5-13 16:24:40 【字体:小 大】

徐州师范大学南京校区(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)招生章程

高校代码:1423 

高校名称:徐州师范大学南京校区(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)

高校性质:省属院校

办学性质:公办

招生范围:所有专业面向全省招生

录取批次:普通类第二批本科

收费标准: 4600元/年

录取规则:

1、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:不限

    2、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要求:不限

    3、选修、必修测试科目:不限

    4、报考条件: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,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需达到BB级及以上等级、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(技术科目合格)。

5、身体素质、生理条件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

6、按照“依据选科,满足等级,按分排序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,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、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。

7、对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性奖励分和照顾分条件的考生,按加分后的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。

毕业文凭与学位: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均由徐州师范大学颁发,毕业证书注明“在我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班点”学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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